工资突然减少,公司原因成谜?
法律援助员工未收到工资且没有劳动合同,可收集证据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投诉结果不满意可依法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法律分析
公司不发工资,且没有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收集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和不发工资的证据材料,去找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对投诉结果不满意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拓展延伸
公司突然削减工资,员工权益受损?
公司突然削减工资可能导致员工的权益受到损害。员工的工资是他们努力工作的回报,突然的减薪可能会给他们的生活带来困难。此举可能引发员工的不满和不安,甚至影响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忠诚度。员工可能开始质疑公司的决策,对公司的信任度下降。此外,削减工资可能会影响公司的声誉,可能导致员工流失和招聘难度增加。因此,公司应该认真考虑和沟通员工,寻找解决方案,以平衡经济困难和员工权益,维护良好的员工关系和公司形象。
结语
员工在公司不发工资且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他们可以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和不发工资的材料,与公司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他们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并依法申请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对于逾期不支付的情况,还可以要求公司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公司应该认真对待员工的合法权益,与员工进行沟通,寻找解决方案,以维护良好的员工关系和公司形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