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专利制度的特点是什么?
法律援助英国专利商标局负责受理、审查、批准专利和商标申请事宜。此后又经过多次修改、补充和完善,形成了一套包括发明专利、外观专利和植物专利三种专利的详细立法。其中许多重要的条款都被直接列入专利法,包括将不公开审查制改为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保证发明人专利保护期等规定。该法案的签署成为专利制度和英国专利商标局历史上的重要里程碑。英国专利保护类型有发明专利、植物专利、外观专利三种。
英国专利制度具有一些独有的特征。如:先发明制:英国实行的是“先发明制“,而非世界上多数国家施行的先申请制。“先发明制“是指专利申请必须由发明人提出,发明人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或之后可以将申请权转让。因此英国专利文件中常出现的权利人是发明人和受让人。
一、申请英国商标注册需要什么材料?
提出发明专利申请需要递交的文件有:传送表或传送信、费用缴纳情况、申请数据页、说明书(至少一项权利要求)、附图(必要时)、发明人签字的宣誓或声明、委托书、公开信息说明
(IDS)。英国可以以非英文说明书提出专利申请。宣誓书或声明可后补,任何发明人都必须在宣誓或声明上签字,证明自己是所述发明的原始发明人。宣誓或声明一般由发明人本人签字,或由法律授权的人代签。宣誓必须在公证员或类似官员面前宣誓并签字。声明不必由公证员或类似官员见证而签字,声明可以代替宣誓,因此建议使用。递交继续申请、临时申请时,在先申请的宣誓或声明复印件可以使用。如果要求优先权,优证文件可以在办理授权登记手续之前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