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判断是不是城市快速路
法律援助城市快速路判定步骤如下:
1、城市快速路,属于快速路的一种,也是快速公路的主体,位居城市道路四百个等级中的顶端。
2、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度有双向四车道以上的规模。
3、全部或部分专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
4、供车辆以较高速度行驶的道路。主要作用是属保证汽车畅通连续地行驶,提高城市内部的运输效率。
城市快速路,属于快速路的一种,也是快速公路的主体,位居城市道路四个等级中的顶端。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双向四车道以上的规模、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车辆以较高速度行驶的道路。主要作用是保证汽车畅通连续地行驶,提高城市内部的运输效率。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的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车辆以较高的速度行驶的道路称为城市快速路。
城市快速路的一个主要原则,即快速路没有红绿灯,可以连续通行。因此需要在所有的路口形成一个立交,或者是一个简单的立交,或者是大型的立交,这个立交的设置主要跟相关道路有关。
法律依据:
《重庆市主城区城市快速路管理办法》
第四条_ 城市快速路管理应当坚持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和高效便民原则,努力提高管理现代化水平。
第七条_ 设置城市快速路与其他城市道路和公路的出入口应当符合设计规程。建成移交使用后应当严格控制增设城市快速路与其他城市道路和公路的出入口。确需增设的,应当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政、公安、建设、园林等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九条_ 城市快速路的交通标志、标线管理按照主城区现行城市道路的管理体制进行。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要求,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城市快速路与其他城市道路管理范围或者公路的分界,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划定,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分界点设置明显的分界标志和城市快速路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