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没有鉴定证书,病例和医院诊断证明书有法律效力吗,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法律援助病例和医院诊断证明书可作为起诉证据,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可根据案件事实和被鉴定人的精神状态,提供科学证据,支持病例和医院诊断证明书作为起诉证据的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结论:有,可以。解析:病例和医院诊断证明书可以作为证据来用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作为起诉的证据。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第二条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根据案件事实和被鉴定人的精神状态,作出鉴定结论,为委托鉴定机关提供有关法定能力的科学证据。
拓展延伸
精神病鉴定证书的法律效力与证据使用的相关问题
精神病鉴定证书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效力,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精神病鉴定证书是由专业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对患者的精神病病情进行鉴定和诊断的证明文件。在司法程序中,精神病鉴定证书通常被认为是权威的医学证据,对于判定被告人的精神状况和刑事责任能力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精神病鉴定证书并非绝对决定性的证据,法院仍需综合考虑其他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并由法官根据具体案情进行综合判断。因此,在使用精神病鉴定证书作为证据时,必须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分析,以确保公正、公平的司法裁决。
结语
结论:精神病鉴定证书在法律上具有一定效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然而,在司法程序中,法院仍需综合考虑其他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并由法官根据具体案情进行综合判断。因此,在使用精神病鉴定证书作为证据时,必须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分析,以确保公正、公平的司法裁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二、证据的调查收集和保全 第三十三条 鉴定开始之前,人民法院应当要求鉴定人签署承诺书。承诺书中应当载明鉴定人保证客观、公正、诚实地进行鉴定,保证出庭作证,如作虚假鉴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等内容。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退还鉴定费用,并根据情节,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二、证据的调查收集和保全 第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收到鉴定书后,应当及时将副本送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鉴定书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对于当事人的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要求鉴定人作出解释、说明或者补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鉴定人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的内容进行解释、说明或者补充。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五章 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 第四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司法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