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成立的时间和地点是什么 -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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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
    1944年10月9日(甲申年八月廿三),美国、英国、苏联和中国建议成立一个国际性安全组织机构。1945年10月24日,经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和大多数签署国的批准,《联合国宪章》正式生效,联合国正式成立。
    联合国的前身是“国际联盟”。该组织是在与第二次世界大战情况类似的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背景下构想出来的。“国际联盟”是根据《凡尔赛和约》于1919年成立的,其宗旨是“促进国际合作和实现世界和平和安全”。
    1947年10月24日,为纪念《联合国宪章》正式生效和联合国正式成立,联大正式设立“联合国日”。
    法律依据:
    《联合国宪章》 第三章第七条 联合国设有联合国大会、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联合国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联合国秘书处等6个联合国主要机构(联合国主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