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要约哪些是要约邀请

法律援助

    要约和要约邀请分别指:
    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的目的;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包括将来可能订立的合同的主要的内容,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约束的意思,而要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接受约束的意思。
    要约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1、应当有具备合同主体资格的要约人与受要约人;
    2、明确、具体的要约内容;
    3、要约应当以缔结合同为目的;
    4、要约发出的对象是明确的受要约人;
    5、要约应当送达受要约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