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和店名有什么区别
法律援助法律主观:
根据《商标法》,使用性质不同,代表含义不同,出现的地点不同。产品商标(商品商标):指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将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与他人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区别开来,而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标志。商品商标可以是具有某种含义或毫无任何意义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如同其它商标一样,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用条款,不损害公共道德或他人的利益,具有商标的显著性,均可成为商品商标。零售商标亦称“私营商标”或“商人商标”,是指零售商利用店名形象,将商品冠以自己的商标的商标形式。它依据刺激泛化作用,使零售商店的意象泛化到商标上。通常私营商标不注册或无商标名称。店名和商标是两个概念,店名可以是商标也可以不是。商标是使用的产品或服务的标志,店名是企业字号,分别受不同的法律保护,店名可以和商标一致,也可以不一致。
法律客观: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企业名称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的下列行为,由登记主管机关区别情节,予以处罚:(一)使用未经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或者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二)擅自改变企业名称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三)擅自转让或者出租自己的企业名称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