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经济哪年开始

法律援助

    计划经济从1949年开始。
    计划经济被当作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是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一个基本原理。这种观点的逻辑推理是:社会化大生产把国民经济各部门连结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因而客观上要求它们之间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计划经济的作用是完全政府行政手段调控经济。
    计划经济一般是政府按事先制定的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制定合理的政策和措施,有计划地安排重大经济活动,引导和调节经济运行方向。
    计划经济,或计划经济体制,又称指令型经济,是对生产、资源分配以及产品消费事先进行计划的经济体制。由于几乎所有计划经济体制都依赖于指令性计划,因此计划经济也被称为指令性经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六条 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第五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一百零一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第二百六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村规民约向本集体成员公布集体财产的状况。集体成员有权查阅、复制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