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第一发明人有用吗

法律援助

    首先,专利第一发明人,默认为对外联系人。即关于专利的有关事宜操办,对接人员都是与第一发明人来沟通的。当然最后结果的决定,是多名发明人之间共同商讨确定。再由第一发明人来告知外部人员。
    其次,专利有评职称的作用,作为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有职称加分。专利发明人,备受评审单位看中。一项专利中,可以安排的发明人人数多少不一。通常只有前四发明人,被评审单位认可,给予不同程度的加分。同一项专利中,第一发明人排名最靠前,获得的职称加分最多。
    最后,各单位各政府部门,为了鼓励更多的人加入技术研究,制定了一些鼓励奖励政策。作为专利的第一发明人,代表其对专利研究的贡献最高,收获的名气和认可度也最高。也就是说相同条件下,第一发明人要比第二发明人等等更容易出名,获得的声誉也最高,奖励自然也更多一些。
    总的来说,在非评职称时,专利第一发明人与其他发明人,并没有什么前后之别。但潜意识中,我们习惯认为第一发明人更厉害。在评职称时,第一发明人的好处就不必多说。所以在一项专利中,能够署名第一发明人,有关人员一定要抓住机会。
    一、专利申请人公司能写几个
    根据《专利法》第八条,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的规定,专利的申请人数没有限制,因此专利的申请无论几个人都可以,专利的署名也是这样的。
    二、申请专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1、不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2、不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3、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