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第一发明人与第二发明人的差别
法律援助律师分析:
1、专利有多个发明人时,安排署名顺序,默认的是贡献大小。 贡献大的发明人,优先署名,排名就靠前。 作为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比第二发明人,贡献要大,收获的赞誉越多,地位会更高。 2、专利第一发明人默认是对外联系人,关于专利对外联系相关事宜,都会打专利第一发明人留下的联系方式,不过涉及到专利利益时,会与其他发明人沟通。 并不会因为未经第二发明人等同意的前提下,全权安排。 3、专利具有评职称的作用,第一和第二发明人都在职称认可范围之内,起到职称加分的作用。 但职称加分不同,第一发明人加分更多一些。 另外,第一发明人能参评的职称,第二发明人不一定可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