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三十年不变是哪年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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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土地30年不变始于1998年。1997年国家出台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乡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政策,要求在第一轮承包的基础上再延长承包期三十年不变,即从1998年开始到2027年止。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乡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乡下生产特点的乡村基本经营规则,是党的乡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决。赋予农民更加充足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