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多少年不变

法律援助

    农村土地在二轮承包时,实行30年不动政策。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农民种地积极性,鼓励农民在土地上增加投入(如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对差地改良等,以及保证农民合法权益等。当然土地30年不动并不是绝对,村集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小幅度调动。
    农村土地性质有哪几种
    1、耕地:指的是可以种植农作物的农田或者坡地,这类土地是按照人口分配的,不能进行转卖,但是可以转租给同村的农民。
    2、林地:指的是有种植树木或者其他经济作物的坡地,这类土地种植的作物一般都是依靠自然环境生长,周边的水源比较少,相对来说比较干燥。
    3、宅基地:指的是可以给村内农民建造房屋的土地,房子所有权是农民,土地所有权是政府部门。这类土地不会影响村内的耕地和林地,需要通过之后才能盖房,并且只能给本村户籍的农民使用
    4、荒地:指的是村内无法种植农作物以及其他经济作物的土地,这类土地不是太过干燥就是太过潮湿,连建房都是不行的。
    土地使用权续期如何提出
    1、续期申请的提出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
    2、续期申请的审批
    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
    3、续期的性质
    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第二十条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