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屋顶发电政策
法律援助太阳能屋顶就是在房屋顶部装设太阳能发电装置,利用太阳能光电技术在城乡建筑领域进行发电,以达到节能减排目标。为落实中国对世界承诺的节能减排目标,加强政策扶持新能源经济战略,国家相关部委推出太阳能屋顶计划。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带来的气候问题日益严重,全球化的"低碳革命"应运而生,"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成为能源应用的核心。太阳能作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无污染、廉价的能源,迅速成为新能源利用的新宠。太阳能屋顶是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的重要方式之一太阳能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绿色环保资源。太阳能屋顶又是住宅建筑中接受阳光最重要的部位。 为落实中国对世界承诺的节能减排目标,加强政策扶持新能源经济战略,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技术在城乡建筑领域的应用,国家相关部委推出太阳能屋顶计划。太阳能屋顶计划着力突破与解决光电建筑一体化设计能力不足、光电产品与建筑结合程度不高、光电并网困难、市场认识低等问题。太阳能屋顶计划 综合考虑经济性和社会效益等因素,现阶段在经济发达、产业基础较好的大中城市积极推进太阳能屋顶、光伏幕墙等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积极支持在农村与偏远地区发展离网式发电,实施送电下乡,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太阳能屋顶计划通过示范工程调动社会各方发展积极性,促进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加强示范工程宣传,扩大影响,增强市场认知度,形成发展太阳能光电产品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落实上网分摊电价等政策,形成政策合力,放大政策效应;将光电建筑应用作为建筑节能的重要内容,在新建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城市照明中积极推广使用。太阳屋顶政策限定示范项目必须大于50kW,即需要至少400平方米的安装面积,一般居民建筑很难参与,符合资格的业主将集中在学校、医院和政府等公用和商用建筑。考虑财政部补贴之后,度电成本可降至0.58元/kWh。光伏上网电价是否能在火电上网电价上给予溢价仍不明确,但即使没有溢价,由于发电成本低于电网销售电价,业主仍有动力建设光伏项目以发电自用,替代从电网购电。何况可以期待地方政府给予额外的补贴政策,发电成本将进一步下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五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对全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实施统一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