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海船员需要什么证件
法律援助出海船员需要的证件如下:
1、《海员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印制并签发的中国海员出入中国国境和在境外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是海员的专用护照;
2、《船员服务簿》是记录船员本人的资历、有关训练和参加体格检查情况的证件,是船员申请考试、办理职务升级签证和换领船员适任证书的证明文件之一;
3、《适任证书》,船员适任证书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是在中国籍海船上任职的船长、高级船员和值班水手、值班机工应当持有与其所服务的船舶航区、种类、等级或主机类别和所担任的职务相符的有效适任证书。其取得以及使用要遵循相关规定,其为在中国籍海船上任职的海员,在可以任职的职务、可以任职的船舶以及可以任职的航区的重要凭证;
4、“四小证”船舶消防、海上急救、救生艇筏操纵、海上求生。海员四小证具体是:
(1)《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
(2)《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合格证》;
(3)《高级消防培训合格证》;
(4)《精通急救培训合格证》;
(5)《高级医护培训合格证》;
(6)《船舶保安员培训合格证》;
(7)《保安意识培训合格证》;
(8)《负有制定保安职责船员培训合格证》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第五条
办理海员证可以直接向签发机关申请,也可以委托海员外派机构,经营国际航线或者特殊航线船舶的航运公司代为申请。
办理渔业船员海员证应当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远洋渔业公司或者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质的公司提出申请。
第六条
取得海员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的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