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办理港澳通行证

法律援助

    湖南省办港澳通行证办理流程:
    首先,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需要申请本人,到当地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递交申,不能委托办理。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军人须交验身份证明。
    之后,申请人需要浅蓝色底,正面半身彩照一张,贴在申请表上。属首次或换发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与省厅照片检测中心联网的照片回执。
    签注有三个月一次签注,三个月两次签注,一年一次签注,一年两次签注。
    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如下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书,申请人近期正面蓝底光面彩色照片1张,并提交照片回执;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人员)同意出境的证明;
    4.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以及一方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
    5.其他材料。
    港澳通行证,俗称双程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
    通行证分为个人旅游、团队旅游、探亲、商务、其他、逗留等种类。
    经国务院批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16周岁以上(含)的申请人将采集或核验指纹,对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留存指纹后,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在通关时可以使用内地和港澳地区口岸的自助查验通道。对于希望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的申请人,只需在申请证件时签署《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签署),无须事先向港澳地区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指纹信息,实现一次备案、三地自助通关。为确保持证人指纹信息安全,内地和港澳地区主管部门均建立了严密的管理制度,并采用多种技术保护措施,芯片中存储的持证人指纹模板信息无法被还原为原始指纹图像,只能用作判别人证同一性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