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险都是哪些种疾病
法律援助大病险包括特重以及重大疾病保险,具体包括严重而危及生命的、治疗后生活质量无法保证不能自理的、疾病预后不好生命严重缩短的。
目前我国纳入大病保障的大约有二十多种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比如白血病,嗜铬细胞瘤,小细胞性肝癌、急性心肌梗塞,指的是心肌缺血导致的心脏不可逆转的梗死。
脑中风后遗症比如瘫痪,生活不能自理、重大器官移植术常见的是心脏或者肺移植、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又叫做尿毒症,多个肢体缺失,肢体完全脱离躯干、脑肿瘤额颞顶部肉瘤,慢性肝功能衰竭。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常见的是小儿麻痹症,深度昏迷各种类型休克、失聪失明、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烧伤面积达到百分之八十,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比如动脉瘤,动脉夹层手术等等。
重大疾病保险简而言之就是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疾病保险。即只要被保险人罹患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或发生多少费用,都可获得保险公司的定额补偿。
重大疾病保险所保障的“重大疾病”通常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一是“病情严重”,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到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与生活;二是“治疗花费巨大”,此类疾病需要进行较为复杂的药物或手术治疗,需要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三是不易治愈 会持续较长一段时间,甚至是永久性的。 重大疾病保险给付的保险金主要有两方面的用途:一是为被保险人支付因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治疗所花费的高额医疗费用;二是为被保险人患病后提供经济保障,尽可能避免被保险人的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