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病证有什么用处

法律援助

    1.减少患者长期治疗花费。门诊特殊病种待遇相对普通门诊待遇更高。
    2.减少患者外出购药次数。疫情期间,支持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将平时最长2个月延长至3个月,医疗机构按规定开具的长期处方,医保予以纳入报销。
    所谓的特殊病种门诊,是指为了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作用,满足长期患慢性疾病以及需长期用药的参保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其医疗费的负担,对一些特定的不需要住院且医疗费用较高的患大病和慢性病的人员在门诊进行诊疗的方式。符合特殊病种门诊医疗条件人员,其门诊用药费用按住院费用报销办法,可以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按比例分别负担。也就是说,这些特殊病的患者虽然没有住院治疗,也不需要住院治疗,但是对于他们所患的特殊疾病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却可以按照住院治疗费用对待,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基金中列支。这样规定是对特殊疾病患者的一种特殊对待和政策,不仅可以提高对于一些慢性病患者的健康权的保障,而且有利于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特殊病种,是人力社保部门规定的,一般是将病情较重、治疗方式稳定且需要长期治疗、医疗支出较大的疾病纳入特殊病种,比如恶性肿瘤;脏器功能衰竭症、病情进展至具备一定程度并发症的高血压和糖尿病等。纳入特殊病种待遇以后,因特殊病种门诊就医产生的费用,医保待遇等同于住院,病人负担会降低很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报销标准的具体内容和补偿比例如下:城镇职工的报销比例可达85% ,五十岁以上的城镇职工在此基础上增加2% ,年龄达到六十岁则提升至89%,七十岁以上的老年人获得的报销比例可增加6%;八十岁以上包括八十岁的老人可享受到93%的报销比例,整体来讲不能超过100%。除此之外的城乡居民,如果属于低档次缴费或者学生儿童,报销比例维持在50%,高档次缴费的则按照65%的比例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