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鹏科律师事务所唐晓华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唐晓华律师,广东鹏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协第十届前海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志愿团成员,2017年度龙华区优秀律师,擅长处理各类疑难复杂民商事案件、刑事辩护、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个人常年法律顾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五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