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撞死狗是交通事故吗?
法律援助一般属于,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据此,交通事故的构成有四个要素:
一是事故主体是车辆;
二是事故空间在道路上;
三是事故原因系过错或意外;
四是事故后果包括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一般情况下属于交通事故。宠物狗虽然不是权利主体,不可能有什么路权,但是饲养人所有的财产。
《道路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五项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因此,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撞死宠物狗,也应属于交通事故。如果是流浪狗,属于无主物,他人财产没有受到损失,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对车辆与宠物犬只等在道路上发生碰撞、碾压、刮擦,造成车辆财产损失或者人员伤亡,或者宠物犬只等伤亡的,按照交通事故处理;
对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因犬只等未拴系牵引或者牵引不当引发事故的,其所有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可见,对于“车撞狗”事故责任划分,应当按照过错责任原则来认定:
车辆正常行驶无违法行为和过错,狗未用束犬链牵领的,可认定狗主人全责;
如果车辆驾驶人或者乘车人有违法行为或者过错的,根据车辆驾驶人、乘车人和狗主人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各方责任;
对经过调查无法确定狗主人的情形,记录调查得到的事实,将认定书交车辆驾驶人和乘车人,并根据车辆驾驶人和乘车人过错的程度确定各方责任;
对被撞狗确无主人,且车辆驾乘人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可按照意外事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