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哪些呢?

法律援助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具有当地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2.1人家庭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包括2人家庭年收入在1.6万元以下,3人(含3人)以上家庭年收入在2.2万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未参加房改购房或集资合作建房,未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
    5.满足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城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添加
    一、上海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具有上海市3年以上常住户口;
    2、2人(含)以上的无房户家庭(名下均无自有房产);
    3、家庭年收入6万元以下。
    二、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用北京市5年以上常住户口;
    2.申请人需要符合晚婚年龄;
    3.1人户家庭年收入应低于22700元、2人户家庭年收入应低于36300元、3人户家庭年收入应低于45300元、4人户家庭年收入应低于52900元、5人及以上家庭的年收入应低于60000元;
    4.家庭总资产1人户家庭低于24万元,2人户家庭低于27万元,3人户低于36万元,4人户低于45万元,5人户及以上家庭低于48万元;
    5.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要低于10平方米,且5年内没有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三、深圳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具有深圳市户籍;
    2.累积参加社保满5年及以上;
    3.申请人未在深圳市购买房产;
    4.申请人未在深圳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5.符合计划生育。
    四、广州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广州市城镇户籍;
    2.家庭年均收入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住房人均面积低于10平方米;
    4.5内年没有出售或购买过房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