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上学没有学籍怎么办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孩子没有学籍应该要及时向就读的学校提出书面补报学籍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户籍证明、入学报名、工作证明等材料,学校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然后根据学籍补报的相关规定,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申报,为孩子办理学籍手续。学籍是今后参加各级各类考试的重要依据,如果没有取得学籍有可能会影响报名参加其他相关的升学考试,最终会影响孩子的发展前途和学业。一般来说,每个学校每一年都会对学生的学籍情况进行梳理核查,并对其中有学籍问题的学生进行相应的补报程序。
    学籍的取得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例如在城市地区,需要孩子的家长户口与子女户口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工作地与学校所在地保持一致,而且还要符合其他的相关条件。没有学籍,可以申请补办学籍。补办学籍流程,无 学籍学生录入流程: 学校填表,报辖区教育局; 辖区教育局汇总后逐级上报,最终报至教育部; 教育部查重后,通过的和不通过的(含不通过原 因)学生即显示在辖区教育局的学籍账户中; 辖区教育局账户通过学校提供的学生信息(含家庭 信息)将通过的学生进行录入,录入后不能立即显 示出学籍号,需要过一两天才能显示。 对于不通过的学生,将名单和原因反馈给学校和家 长,纠错,重新填表,整理,上报(重复1-4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三条 学生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各地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全国联网的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学籍系统),制订相关技术标准和实施办法。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内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订本省(区、市)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建设电子学籍系统运行环境和学生数据库,确保正常运行和数据交换;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本省(区、市)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督促学校做好学生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
    学校负责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