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落实开学前14天不离开西安怎么填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西安市不少中小学官方微信号上推送了新一轮疫情防控下,学生安全返校的相关通知。多个学校关于新学期开学的推送通知中,均有“离开西安市的师生,请尽快返回”以及“按照省、市疫情防控的要求,全校师生从即日起非必要不离市,开学报到前14天不得离开西安市”的相关要求,还要如实填写《健康监测卡》《疫情防控学生健康监测承诺书》。同时,有些学校还要求学生提供入学前14天的《核酸检测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