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杀俘虏是什么条约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日内瓦条约》中就明确规定禁止杀戮和虐待俘虏。正是因为这个条约的存在,许多士兵才得以在战败被俘之后还能够存活下来。其中像医疗兵、飞行员等兵种更是被《日内瓦条约》特殊列明保护的。但是并非所有的兵种都这么好运。尤其有一种兵种不仅不受特殊保护,就连基本的“不杀、不虐”的保护也享受不到。
    法律依据:《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 第三条 在一缔约国之领土内发生非国际性的武装冲突之场合,冲突之各方最低限度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实际参加战事之人员,包括放下武器之武装部队人员及因病、伤、拘留、或其他原因而失去战斗力之人员在内,在一切情况下应予以人道待遇,不得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或信仰、性别、出身或财力或其他类似标准而有所歧视。
    因此,对于上述人员,不论何时何地,不得有下列行为:
    (甲)对生命与人身施以暴力,特别如各种谋杀、残伤肢体、虐待及酷刑;
    (乙)作为人质;
    (丙)损害个人尊严,特别如侮辱与降低身份的待遇;
    (丁)未经具有文明人类所认为必需之司法保障的正规组织之法庭之宣判,而遽行判罪及执行死刑。
    (二)伤者、病者应予收集与照顾。
    公正的人道主义团体,如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得向冲突之各方提供服务。
    冲突之各方应进而努力,以特别协定之方式,使本公约之其他规定得全部或部分发生效力。
    上述规定之适用不影响冲突各方之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