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9000怎么办理

法律援助

    ISO9000有如下五个必不可少的过程:知识准备-立法-宣贯-执行-监督、改进。
    一、具体办理流程
    1. 前期准备工作
    建立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三个月以上;至少进行过一次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内审与管理评审,且内审已覆盖所有的场所和标准条款;提供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
    2. 信息交流
    与相关人士进行信息交流,通过人员互访、电话、传真、电子部件等方式相互了解,确定实施认证的初步意向和可行性。
    3. 提交认证申请
    有意向的申请组织填写《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申请表》及其附件《认证信息调查表》,认证公司进行评审通过后,将与申请组织进一步联系,必要时进行现场访问,了解受审核方的基本情况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情况,并作出书面报价。
    4. 签订合同
    在获得申请组织明确的合同签订意向并通过了合同评审后,双方签订《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服务合同》,认证公司将指定审核组长自合同生效日起负责审核活动的开展与实施。
    5. 进入第一阶段审核(预评审)
    受审核方将正式发布的质量管理体系手册、程序文件送交认证公司,由审核组长根据认证要求在组织现场进行文件审查,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受审核方。如有不符合处,受审核方应作修改直至满足相应要求为止。
    6. 进入第二阶段审核(现场审核)
    审核组将按照认证计划安排现场审核。审核要求覆盖申请认证全部范围并符合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全部要求,以抽样审核的方式进行。第二阶段审核将开出不符合项,并要求实施纠正。现场审核将给出书面的审核报告,宣布在现场审核结果,告知是否予以批准注册。
    7. 进入发证后的监督(监督审核)
    在证书有效期内安排2次监督审核,第一次监督审核在9-12个月内进行(从初审完成日期计算),以后每一次不超过12个月,基本参照初次现场审核进行。根据审核结果,认证公司将作出保持、扩大、缩小、暂停、注销认证的决定。
    8. 进入复评(换证审核)
    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时,获证方至少应提前3个月向认证公司提出复评申请,复评合格后,换发新证书,复评程序与认证程序一致。复评可与有效期内的最后一次临近审核结合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本条例所称认可,是指由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以及从事评审、审核等认证活动人员的能力和执业资格,予以承认的合格评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