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府相当于什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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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分析:
    内务府始于明朝,成熟于清朝,并在清朝时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与壮大。该机构掌管了所有皇室的生活用品、房屋、车辆、器具等物品,还附设了内供奉、内勾当、内谕旨三部,直接为皇帝服务。由于其业务范围广泛,管理的人员和物资庞大,在清朝时期最盛期达到了二十余万之多,成为皇帝权利的极端集中和贯彻的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关系进行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