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非户籍生中考政策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他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统称为普通借读生,只允许报考民办普通高中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区招生办会根据本区实际,安排公办普通高中少量计划招收普通借读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