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二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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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民事第二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是指由于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裁判而在法定期间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引起的诉讼程序,是第二审级的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所适用的程序。
    二、法律条文
    (一)概念
    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它是
    民事诉讼中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
    (二)上诉方式
    上诉可以上诉状提出,也可以口头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4条规定,上诉人上诉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
    (三)抗诉方式
    《
    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而决定抗诉时,必须制作抗诉书。抗诉书应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交,同时还应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法院接到抗诉书后,应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由上级人民检察院认真审核后决定是否应当抗诉。
    (四)审理方式
    《
    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三、民事二审的注意事项
    1、第二审程序由当事人上诉而引起的。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会将副本在5日内送达被上诉人,由此时间可推算对方是否上诉,当然也可以询问一下承办法官,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并非同一天收到判决书。
    2、如果收到上诉状,被上诉人有15天答辩期,二审答辩较一审重要,因为一审要开庭审理,当庭可以详尽发表意见,而二审由开庭审和书面审,若不交答辩状,而法院又决定书面审,则发表意见的机会就少。所以,应重视写好二审答辩状。
    原审法院在收到答辩状后,应在5日内连上诉状、全部案卷、证据,报送二审法院。
    3、二审法院立案后应在3个月审结判决上诉案,30日审结裁定上诉案。
    二审与一审最大的不同点就是可以书面审理,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的,可自行判决裁定;另一个特点二审合议庭由审判员组成,没有陪审员。当事人可以对二审合议庭人员提出回避的申请。一般二审开不开庭,关键看双方对事实认定是否有意见,如果是适用法律问题,一般不开庭;事实出入较大,一般会开庭。
    二审开庭与一审相同,但重点是上诉请求。
    在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还是可以和解、调解、撤诉、增加诉讼请求、反诉。在和解的情况下,结案有两种方式:一种经法院同意撤诉;一种制成调解书结案。
    4、二审中,一方或双方撤诉的,应在宣判前提出,并得到法院准许。
    二审中,出现增加诉讼请求、反诉的,法院的做法是调解,调解不成应告知当事人另案起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可做出三种不同的判决:①维持原判;②发回重审;③改判。
    维持原判是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5、发回重审适用于认定事实错误或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其它发回的情况有:
    ①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常判决。如应回避未回避。
    ②一审漏审诉讼未判决,二审调解不成则发回。
    ③必须参加的诉讼人一审未参加,二审又调解不成。
    ④一审判决不能离婚,二审认为应判离,可以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改判适用下列:
    ①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②原判认定事实不清或错误,证据不足,也可查清后直接改判。
    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判决之日是生效之日,当事人不得再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