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有轻轨吗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长春轨道交通,是指服务于中国吉林省长春市的城市轨道交通。其首条线路于2002年10月30日开通运营,使长春成为中国内地第五座开通轨道交通的城市。截至2021年7月,长春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共有5条,包括长春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3号线、4号线、8号线,运营里程100.17千米,共设车站84座(换乘站不重复计算),其中换乘站7座。
法律依据:《长春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运营职责:
(一)制定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制定运营安全应急处置方案;
(三)设立安全运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运营管理人员;
(四)保障安全运营所需资金的投入;
(五)对轨道交通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六)开展安全运营的日常检查和安全性评价,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七)及时处置、如实报告安全运营事故;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运营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