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为什么必须用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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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证据u盘和光盘都可以。录音或视频属于视听资料,证据要有证明效力需要满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当事人出示的视听资料证据应具备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视听资料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对方未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法院在把证据作为判案依据时,还要对证据是否有疑点进行审查。
    民事诉讼中所有的证据都要制成光碟上交给法院。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审判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人民法院派出人员进行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调查笔录经被调查人校阅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