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念

法律援助

    结婚决定权属于当事人,不受金钱和社会权力的控制,以真挚的爱情为基础。法律提供保障,要求双方自愿、真实并符合法定方式,划清第三者干涉的界限。虽然结婚必须双方自愿,但允许向父母、亲友等征询意见。
    法律分析
    在符合其他条件的情况下,是否结婚、与谁结婚的决定权属于当事人本人。强调结婚不应附加任何条件,应摆脱金钱和其他社会权力的控制与影响,男女双方的结合应以真挚的爱情为基础。法律为这种婚姻的建立,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是当事人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是当事人本人自愿,而不是出于第三者的意愿;是当事人双方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当事人必须具有结婚的行为能力并无婚姻障碍,其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并符合法定方式。应当划清第三者的善意帮助和非法干涉的界限。结婚必须双方自愿,并不意味着不许第三者提出意见和建议,不许当事人向父母、亲友等征询意见。
    拓展延伸
    现代社会的多元化价值观念及其影响
    在现代社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的价值观念也在不断演变和多元化。传统的价值观念逐渐被新的观念所取代,个人主义、平等、多样性等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多元化的价值观念带来了深远的影响。首先,它促进了社会的包容性和多样性,使不同群体的声音得到了更好的表达和尊重。其次,多元化的价值观念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和创新,激发了人们的思考和探索。然而,多元化的价值观念也带来了一些挑战,如价值观念的冲突和社会的分裂。因此,我们需要在尊重多元化的同时,寻求共同的价值基础,以建设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
    结语
    结婚是每个人自主决定的权利,应该摆脱金钱和社会权力的控制。法律为此提供了保障,但必须确保双方自愿且真实。第三者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但决定权应归当事人。多元化的价值观念带来了包容性和创新,但也需要寻求共同的价值基础,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