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体系与法治体系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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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体系与法治体系的区别如下:
    1、范围不同:法制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体系法学中有时也称为法的体系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内容不同:法律体系这个体系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七个法律部门组成。法制体系或法制系统包括立法体系,执法体系,司法体系,守法体系,法制监督体系等,由这些体系组合而成一个纵向的法制运转体系;
    3、侧重不同:法律体系着重说明的是呈静态的法律本身的体系构成,而法制体系则除静态的法律规范之外,更着重说明的是呈动态的法制运转机制;
    4、关系不同:从相互关系来讲,法制体系包容着法律体系,而法律体系则组合在法制体系之中。
    法律体系,法学中有时也称为法的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制体系,有时也称法制系统,它同法律体系虽一字之差,但含义不同,法制体系是指法制运转机制和运转环节的全系统,法制体系包括立法体系,执法体系,司法体系,守法体系,法律监督体系等,由这些体系组成的一个纵向的法制运转体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