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对自我的认识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入党简单对自身的认识为:离开现实工作而空谈远大理想,也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衡量一名党员干部是否具有远大理想,主要看能否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能否勤奋工作、廉洁奉公,能否为理想而奋不顾身去拼搏,能否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一名真正的共产党员,应该平常时候能看得出来,关键时刻能上得去,危急关头豁得出去。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