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块宅基地,现在是可耕地,我想把它变

法律援助

    发生土地纠纷可以按以下方法处理: 1、协商解决。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所发生的土地纠纷,根据协商的结果签订协议; 2、政府处理。如果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找当地政府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3、法院起诉。政府无法处理,或者对政府处理不服的,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七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我有一块以前的自留地,可以申请宅基地吗?
    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如下,满足其一可以申请宅基地:1、受乡(镇)村建设规划的影响,需要搬迁重建;2、由于分户,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没有住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以及第二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我有一块耕地,里面种的庄稼被砍树的人破坏了,
    农作物被人故意损坏,看是否有确定的侵害人。如果没有确定的侵害人,可以报警,让警察找侵害人;如果有确定的侵害人,看损坏的财物数额大小可以选择报警或请相关人员出面协调私了。一、被毁地块是否存在使用权的争议,如果是争议方实施的,应该到当地土地仲裁部门(乡、镇级)进行仲裁,确定使用权后,再到法院起诉侵权;二、如果被毁地块无使用权争议,侵权人会构成违法,可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会打击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我有一块耕地,里面种的庄稼被砍树的人破坏了,
    农作物被人故意损坏,看是否有确定的侵害人。如果没有确定的侵害人,可以报警,让警察找侵害人;如果有确定的侵害人,看损坏的财物数额大小可以选择报警或请相关人员出面协调私了。一、被毁地块是否存在使用权的争议,如果是争议方实施的,应该到当地土地仲裁部门(乡、镇级)进行仲裁,确定使用权后,再到法院起诉侵权;二、如果被毁地块无使用权争议,侵权人会构成违法,可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会打击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你好,张律师!我想问一下,我现在是农村户口,没有房子,需要盖房子,但我的土地属于耕地,没有规划宅基地,所以有办法申请宅基地
    可以申请宅基地的,它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第六十四条 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第六十五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第七十四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的老宅基地变成了林地,怎么变?
    宅基地变为田地的,如果是土地使用权证的内容发生错误,则应当由发放权证的国土资源局收回错证并重新颁发正确的权证。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权属以登记的内容为准,所填发的土地证必须与土地登记内容一致。《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