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费是怎么计算的

法律援助

    一、什么是保险费
    保险费通常包括两部分:纯保险费和附加保险费。附加保险费指各种业务费用、佣金支出、预计利润,以及安全费。在纯保险费中加入附加保险费,而由保险加入者缴付,称为总保险费。
    保险费与保险费率:
    前者为某一保险单所应缴的总费,后者为某一危险单位的费用。
    计算保险费须以保险费率为标准。
    二者的关系:保险费率×保险金额=保险费
    二、保险费计算的方法
    1、观察法,即由计费人员凭其有关过去经验以及现在及将来发展趋势的知识,就个别危险,估计其最大损失的可能性,以及部分损失或全部损失的或然性,直觉判断而决定的费率。
    特点是灵活,最能表示个别危险的特性
    仅为海上保险及大部分内陆运输保险业务。某些缺乏充分统计资料的新业务也采用。
    2、分类法
    即将相同性质的危险分别归类,而对同一分类的各危险单位征收相同的保险费率。
    采用广泛
    特点,在分类时,应注意每类中所有各单位的危险的性质是否相同;以及在适当长的时期中,其损失经验是否一致。
    3、增减法
    即就同一分类中,对被保险人课以变动的费率。其变动或基于在保险期间危险的实际损失经验,或基于其预想的损失经验,或同时以两者为基础。
    增减法就分类法所定的费率可能有所增加,但也可能有所减低,主要在调整个别费率。
    三、保险费计算的基础
    根据过去资料,由统计获得某种危险所导致的损失机率,是保险费率计算的基础。
    1、危险测定
    所谓危险大小,即在一定时间单位内,某种损失发生及其结果可能性的机率。对此种机率的估量,即为危险测定。
    危险测定,通常是将各个保险标的编入同样的危险集团,再由集团的损失机率适用于个别场合。
    2、危险分类
    计算保险费率前,必须将危险分类,再基于各分类的实际经验资料进行统计。
    3、保险费率的结构
    (1)纯保险费率的结构
    对于纯保险费率的结构,人寿保险(定额保险)与财产保险(不定额保险)不一致。人寿保险保险费率的损失机率,仅指损失频率;而财产保险的损失机率,除损失频率外,还与损失额度有关。
    损失频率=理赔次数/保险单位数
    损失额度=损失总额/理赔次数
    故此:人寿保险的纯保险费率=损失频率=理赔次数/保险单位数
    财产保险的纯保险费率=损失频率×损失额度=损失总额/保险单位数
    损失总额,包括补偿金额和理赔费用。
    (2)附加保险费率的结构
    主要包括佣金、业务费用、安全费、利润及准备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