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政务中心工作时间是什么时候?
法律援助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夏天)下午:13:30-17:00(冬天)(周六提供预约登记服务,周日不办理业务,国务院、市人民政府规章放假调休的日期按照规章执行)劳动法中有明确的上班工作时间的规章: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章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章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休假节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