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主义具体整改措施 -法律知识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1、聚焦重点领域,抓住典型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以这些典型问题为突破口和切入点,一抓到底,以点带面,用小切口推动大变局。尤其是要聚焦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以及思想政治、宣传舆论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和领域中发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集中整治工作找到现实落脚点,集中优势兵力打好“歼灭战”。让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无处遁形,从而积小胜为大胜,由“战场主动”化为“全局主动”。2、紧盯“关键少数” 层层压实责任。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扑下身子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始终以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盼为己任,始终保持对人民群众的赤子之心,始终坚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关键少数”的自我革命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的作风转变,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头雁效应”,为作风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推动力。
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的八项规定》
第一条 坚持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要始终把学习作为改造主观世界、提高执政能力的大事来抓,进一步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理论水平;要加强对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驾驭全局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现代经济、科技、金融和管理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加强向实践、专家和群众的学习,不断
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注重改进学风,努力在掌握科学思想体系和精神实质上下功夫,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要通过学习增强创新观念,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创新的理念,创新的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 坚持执政为民,努力维护人民利益。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 以民为本,执政为民,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富民强市作为第一责任,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认真严肃地对人民负责。想问题、定决策、办事情,都要从实际情况和人民群众利益出发,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要坚决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密切联系群众,体察群众情绪,听取群众呼声,做到下情上达, 了然于胸,把人民群众的干劲、智慧和创造性转化为改革、发展的动力。要坚持积极作为、实事求是的政绩观,尊重客观规律,尊重社情民意,重实际,办实事,讲实话,求实效,坚决摒弃好大喜功、大轰大嗡、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做法,全力追求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利益的实实在在的政绩。
第三条 坚持调查研究,努力把握工作重点。要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和焦点问题,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实际,倾听呼声,了解民意,集中民智,找出关键症结,理清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市政府及政府各部门的领导要结合工作职责,确定3—5个工作联系点,通过联系点加强同基层干部群众的直接接触,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培养典型,推动面上的工作。每位领导同志每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时间应不少于总工作日的四分之一。要注重有的放矢,提高调查研究实效,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决策权。今后凡涉及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以及需要提交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研究讨论的重大问题,事前都要作出周密的调查、研究和论证,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充分科学的依据。每人每年要写出几篇有情况、有典型、有分析、有见解,对工作针对性强、指导性强的调研报告。通过调查研究,不断地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