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房子不可以出租
法律援助依据我国有关规定以及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况,房屋不得出租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房屋权属有异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一、租房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该注意合同协议的内容,根据《城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出租人和承租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法律对出租人的要求是其必须是房地产的合法产权人;承租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外地人还必须持公安部门发的暂住证。
2、在合同中须写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积、范围、装修及设施状况。签订合同时必须说明房产交付使用时的基本状况,如水、电、煤气、电话等使用情况,以免交费时产生纠纷。
3、租赁用途。即承租人租房屋的目的。租赁用途一旦定明,则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尤其不得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同时,明确了房屋的使用用途后,只要承租人依约用房,则正常范围内出现的房屋磨损,出租人不得要求赔偿。
4、租赁期限。
5、租金、即租赁价格。交付方式,即租金是按月、按季还是按年支付,交付的具体日期也应在合同中明确。
6、修缮责任。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一项义务,修缮的范围包括:房屋自身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其他属于出租人修缮范围的设备。
7、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合同:
(1)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2)因不可以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3)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除此之外,还要签订转租和违约责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