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与损毁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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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损毁:损坏,毁灭。
    损坏: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物件残破使之失去部分。(残破;破损;使失去效能。)
    区别:损坏,多数是主观对象在不经意的时候,因为过失而破坏的,影响比较小,非本意。
    毁坏,多数是主观对象具有明显的破坏目的,有意或有目的地对某种设置、物品的破坏,造成的影响比较大。词性色彩上,毁坏更大于损坏。
    一、故意损毁文物罪构成要素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文物管理秩序,本罪的对象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和被确定为全国审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所谓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是指具有重大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文物。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行为。所谓损毁,是指使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的文物部分破损或者完全毁灭,损毁文物的情况比较复杂,造成的后果各有不同,破坏的程度有轻有重,社会影响也有差异。处理时要作具体分析,认真区分违法和犯罪的界限。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5条第3项的规定,对故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损毁公共雕塑、尚不够刑事处分的行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明知是文物而故意加以损毁。至于行为人实施损毁行为的动机可能不尽相同,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构成,但是,如果行为人不知是文物将其损坏,或者虽然知道,但由于过失将其损毁,不构成本罪。
    二、什么是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本法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刑法有关规定处理。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
    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毁坏公私财物的方法,有多种多样。但是,如果行为人使用放火、决水、投毒、爆炸等危险方法破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关犯罪论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