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和损害的区别
法律援助一、损失和损害的区别
1、区别如下:
(1)强调的重点不同。损害是过失或意外对他人财产和人身造成的损失。强调的是不法行为的后果。损失是指丧失或遗失,强调的是利益的丧失;
(2)程度不同。损害要严重的,损失相对较轻;
(3)适用不同。损失一般用于财产方面,损害既可以用于财产方面,也可以用于人身及精神方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不用承担的费用和损失
如果存在下列的情况,那么保险人不需要承担赔偿的损失和费用:
1、发生意外事故的保险车辆导致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中断的损失和其他各种的间接损失;
2、关于精神损失的赔偿;
3、因为环境的未然所造成的损失;
4、由于市场价格的变动给第三者造成了价值贬值,在修理之后由于这个原因造成的损失;
5、被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之后发生事故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