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直接损失指的是什么?

法律援助

    合同中的直接损失指的是侵权人的不法行为致使受害人现有财产直接受到的损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时,损失赔偿额包括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必要条件有什么
    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必要条件有:
    1、必须有违约行为,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于各种违约形式,如履行不力、拒绝履行、履行不当、延迟履行、延迟受理等;
    2、受害人必须有损失,损害赔偿责任与违约金责任不同,违约金责任不以损失为要件,但受害人必须有损失,违约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违约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违约者只对自己违约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违约人没有免责理由,违约人有法定或者约定免责理由的,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签合同了违约怎样赔
    如果合同违约,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三、合同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合同约定不符合的法律规定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