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各大公路的限速是多少?
法律援助北京市的主要交通道路的限速是根据道路情况来确定限速多少。长安街限速是60公里,各个环路应该是限速80公里,各条快速路限速100公里。天安门广场东西则路限速是50公里,城市高速路四环是80公里,五环最高是100公里,最低也是80。像京石高速等一般就是110公里。二环限速在50至80公里/小时,三环限速在50至80公里/小时,四环路限速在50至80公里/小时,限速在50至80公里/小时;五环路的限速为50至90公里/小时;六环路的限速为60至100公里/小时。机场高速路最高限速为120公里/小时;京津塘高速路的限速为110公里/小时。长安街、两广大街、平安大街、前三门大街限速70公里/每小时。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