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伤面部疤痕赔偿标准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一)面部虽然留疤,但是没有达到两平方厘米。1.对于这种情况下来讲是不属于工伤赔偿的范围之内的,因为虽然给面部造成一定的损害,但是由于面积实在是非常非常的小,对于人的生活影响也不会很大,如果想要治疗修复的话,手续也是比较简单的。2.在这种情况之下,没有给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造成极大的危害,所以此时是不需要评定伤残,只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来进行赔付就可以。(二)面部留下了疤痕,达到了两平方厘米。1.在这种情况之下,可以看疤痕的数量和面积来评定实际伤残,在这种情况之下成为了工伤伤残等级,那么此时就可以来申请赔偿了。2.通常来讲,如果是被评定为了九级或者是十级伤残的话,除了享受工伤,医疗保险和之外,患者还可以去医院进行治疗,此时劳动单位是不可以对患者有开除之类的行为的,同时还要给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通常来讲是九个月,九个月对应的伤残等级是九级,如果伤残等级被认定为十级的话,那么补助金是给七个月的。3.在这个过程当中,本人的工资和奖金还是要照常发放,如果是由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此时本人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而应当由用人单位一次性的将这种工伤补助打到自己的卡里面,此时劳动关系就算结束了。4.如果是想要被认定为工伤或者是想知道自己的生产达到什么样的等级的话,应当到当地有关部门指定的工伤鉴定机构来进行鉴定。当然对于这个鉴定机构的结果,如果第一次下来不满意的话也可以提出第二次的鉴定,但在第二次鉴定之后就没有办法继续再提出鉴定的要求了。通常情况下鉴定结果还是比较可靠和权威的。5.在这个过程之后,劳动者应当对自己面部的受伤来进行一个处理,在处理的过程当中可以使用工伤医疗保险或者是单位给的赔偿金,通常来讲是可以足够进行治疗的,在治疗之后,如果自己愿意的话,还可以回到单位继续上班,享受和之前一样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当然,如果自己的劳动单位不愿意给自己支付这样的赔偿金的话,也可以拿出证据来,并且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