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人员调配处方时,对超剂量的处方,是否可以拒绝调配
法律援助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医疗机构的药剂人员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因此,药剂人员调配处方时,必须谨慎细心审核,发现超剂量的处方有权拒绝调配,必要时要与处方医生核实确认后再调配
一、医疗事故纠纷如何举证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在医疗事故纠纷中吗,患者应当提供的证据有:
1、门诊及住院病历。门诊病历是患者来医院就诊时最原始的证据材料,上面记载了病人的主诉、医生的查体、诊断及最后的处理意见等。住院病历包括病程记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
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抢救结束后补记的病历资料等。
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化验单及各辅助科室的检查结果,如心电图、脑电图、B超结果、X片等。
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有的医疗事故是由于医疗人员用错药、发错药导致的,而患者当时所服用药品的处方笺的底方及其复印件、剩余药液及药品包装袋等。
除此之外,应当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提供证据。
二、肿瘤防治的医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门诊报销比例:(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二、住院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三、大病报销比例: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完善药品审评审批工作制度,加强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沟通交流、专家咨询等机制,优化审评审批流程,提高审评审批效率。
批准上市药品的审评结论和依据应当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审评审批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