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企业招投标信息在什么网站查询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询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
二、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三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第三款修改为:“因特殊需要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二)删去第九条第二款中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
(三)将第十二条修改为:“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有与所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