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直医保报销细则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山东省直医疗保险:一、医保构成;二、医保卡注意事项;三、如何使用医保卡看病;四、其他情况。一、医保构成1、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8%,在职个人缴纳2%,个人缴费部分划入个人账户,每月从单位缴纳部分由社保局按不同年龄段标准划入个人账户:<35周岁,50元;35—45周岁,70元;45---55周岁,90元;55周岁以上,110元;不满60周岁退休,170元;60---70周岁 ,190元;70周岁以上,220元。2、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金,每人每月10元,由补充医疗保险支付。3、补充医疗保险( 4%)。4、工伤医疗费(0.2%)。5、生育医疗费(0.3%)。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