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两年没有性生活离婚

法律援助

    结婚两年没有性生活离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协议离婚,对方不签字,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通过司法手段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对于起诉到法院的离婚案件,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果不同意离婚调解,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一、哪几种情况不能离婚呢
    首先如果想要协议离婚,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不能通过协议离婚解除婚姻关系:
    (1)夫妻双方中的一方不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
    (2)夫妻双方愿意协议离婚,但是对于子女的抚养和财产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3)双方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登记结婚的。
    (4)当事人双方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5)一方当事人为精神病人,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有以上几种情况是不能通过协议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但是可以通过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
    其次,如果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以下几种情况不能达到离婚的诉求:
    (1)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亦无证据证实夫妻感情破裂。
    (2)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诉讼离婚。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需军人一方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想离婚应该怎么办
    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条途径。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如果双方协商一致,那么协议离婚是最方便快捷的方式。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归属等问题。诉讼离婚中,“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能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能是“感情确已破裂”。
    三、怎样怎样可以申请离婚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方式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通过诉讼途径起诉离婚。
    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能够对离婚达成共识,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孩子抚养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两寸免冠照片,去结婚证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二、诉讼离婚,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达不成一致的情况下,只能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如果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原告方又提供不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第一次起诉的话法院是有可能不判离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