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与涉黑欺行霸市有哪些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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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垄断法与涉黑欺行霸市有哪些区别
    垄断是指利用行政权力或者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而涉黑欺行霸市是指通过暴力威胁等的手段,进行非法经营或者强买强卖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
    第三条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