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国土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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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的面积47.3万平方公里。黑龙江辖12个地级市,1个地区,2个省辖县级市。共64个市辖区、18个县级市、45个县、1个自治县。所辖哈尔滨为副省级市,齐齐哈尔为较大的市(拥有地方立法权)。黑龙江西部属松嫩平原,东北部为三江平原,北部、东南部为山地,多处平原海拔50~200米。黑龙江是中国重工业基地,工业门类以高端制造业、航空航天、机械、石油、煤炭、木材和高效农牧业、食品工业为主。农业上集约化程度高,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西北部为东北—西南走向的大兴安岭山地,北部为西北—东南走向的小兴安岭山地,中间以伊勒呼里山为连接;东南部为东北—西南走向的张广才岭、老爷岭、完达山,土地约占全省总面积的24.7%;海拔高度在300米以上的丘陵地带约占全省的35.8%;东北部的三江平原、西部的松嫩平原,是中国面积最大的平原——东北平原的一部分,平原占全省总面积的37.0% ,平均海拔为50~200米。省内最高点是海拔1690米的大秃顶子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