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平均工资是多少呢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平均工资,是一项反映工资总体水平的指标,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不同于每一个 人的具体工资水平。一类地区由1640元/月上调为1760元/月,二类地区由1540元/月上调为1660元/月,三类地区由1440元/月上调为1560元/月,四类地区由1340元/月上调为1460元/月。同时,相应上调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由13.3元 /小时上调为18.6元/小时,二类地区由12.5元/小时上调为17.6元/小时,三类地区由11.7元/小时.上调为16.5元/小时,四类地区由10.9元/小时上调为15.5元/小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三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