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高铁规划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我市与齐齐哈尔市多次沟通,并积极向自治区政府、黑龙江省政府和哈尔滨铁路局进行汇报,达成了一致共识,并于近日以两省区名义联合向中国铁路总公司、国家发改委致函,商请将齐齐哈尔至海拉尔至满洲里高铁项目列入国家铁路“十四五”规划并启动前期工作。
    齐齐哈尔至海拉尔至满洲里高铁是哈齐高铁向满洲里方向的延伸线,已利用国家西部大开发前期工作专项资金编制完成项目预可研,线路全长约645公里,估算投资787亿元。建成通车后,呼伦贝尔及满洲里口岸和哈长城市群通达时间将由目前的12小时缩短至5小时,对实现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全面振兴东北战略和强化亚欧大陆桥国际通道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